山西某地玖富平台借款人郑某因逾期不还款,被告上法庭。当地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及被告均到庭参加了诉讼,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周某某、武某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该案中,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法院确认了其证明效力。根据法院确认的有效证据,可佐证如下事实:被告周某某通过玖富公司在网络平台签订《借款协议》,第一条约定了借款总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数、每期还款金额;第四条第二款约定,为维护各出借人权利,如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或借款人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出借人不可撤销地授权顾问(玖富公司)决定对借款人提起诉讼/仲裁;同时,出借人同意在诉讼/仲裁前将债权无偿转让给原告,由原告统一向借款人追索;第七条第三款约定,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借款用途或严重违反还款义务(逾期达到5天及以上),经顾问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视同提前到期,出借人授权顾问将借款人借款进行提前结清处理。同日,被告通过网络平台签订《小微信息咨询及信用管理服务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确认函》、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富友-玖富专用账户协议》、《声明书》、《共同还款承诺书》等相关文件,被告妻子武某某亦在《办理抵押登记确认函》、《声明书》、《共同还款承诺书》上签名。
法院认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开云 开云体育平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原告依据《借款协议》取得出借人对被告的债权,故原告作为债权受让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向被告主张偿还借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违约责任数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案中,被告逾期还款已经超过5日,依据《借款协议》全部借款本息视为提前到期,被告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立即偿还未还本金,借款本息提前到期时被告应支付的剩余利息属于可得利益损失,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书还载明,个体网络借贷机构系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咨询、撮合等中介服务,可以收取适当的中介服务费用。《借款协议》第二条明确约定了被告应当支付服务费,且可以直接划扣。另,《借款协议》中还约定被告应当签署《小微信息咨询及信用管理服务合同》,而《小微信息咨询及信用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了应当支付服务费的数额。根据周某某提交的银行流水,其每月还款金额与原告提交的《借款协议》约定的金额相同,且被告对还款期数,月还款额均知晓并按期履行,视为被告已接受《借款协议》约定的内容。故原告请求偿还的借款本金,法院予以支持。另外,被告武某某在共同还款承诺书上签字,且承诺其为《借款协议》中的共同借款人,愿同借款人共同对《借款协议》项下的本金、利息等款项进行偿还,故被告武某某与被告周某某对涉案借款负有共同归还义务。Kaiyun App下载 全站Kaiyun App下载 全站Kaiyun App下载 全站